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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刚,仅因一句话被刑拘!2018年在微信上这十五种话千万不要说!

2018-03-16 11:48:57 由 yc 发表 77

就在刚刚过去的几天里,警方通报了三起因为在网络(微信)上发了一句不当言论而遭刑拘的案例:


警情通报1

上海煌嘉软件


警情通报2

上海煌嘉软件

看看他到底说了什么?

是的,很简单的一句话“少了一个欺压 压榨百姓的人”


网络从来都不应是法外之地。然而,前些年由于网络刚刚兴起,相关制度措施缺失、监管打击不力,导致一些人在网络上口无遮拦、任意妄为,网络暴力、恶言丑行大行其道,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,甚至触犯法律。这几年国家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严管,显然有些人还没有适应好节奏,仍在网上信口开河、不知收敛!然而,一个又一个真实案例,告诉我们,网络真的不是法外之地,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,为自己违法犯罪行为付出代价!


根据近几年因网络不当言论被刑拘的案例,以及刑法关于相关罪名的规定,小编总结归纳了在网(微信)上千万不能说的十五种话,连一句都不行,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涉嫌犯罪:

1.宣扬邪教、迷信活动的言论不发,涉嫌组织﹑利用会道门﹑邪教﹑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。


2.恐怖主义言论不发,涉嫌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、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。


3.涉藏、涉港澳台等分裂国家的言论不发,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。


4.歪屈党史、军史的言论不发,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。


5.诋毁、污蔑党和国家历任领导人的言论不发,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、侮辱诽谤罪


6.侮辱、丑化革命烈士的言论不发,涉嫌寻衅滋事罪、侮辱诽谤罪。


7.侮辱警察、破坏司法公信力的言论不发,涉嫌寻衅滋事罪、侮辱诽谤罪。


8.虚假恐怖信息不发,涉嫌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。


9.煽动以极端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言论不发,涉嫌寻衅滋事罪、危害公共安全罪等。


10.伤害民族感情、媚外投敌的言论不发,涉嫌寻衅滋事罪。


11.伤害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发,涉嫌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罪。


12.涉谣言论不发,涉嫌诽谤罪、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。


13.涉密言论不发,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、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。


14.妄议中央政策、挑战中央权威的言论不发,涉嫌寻衅滋事罪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。


15.恶意中伤丑化他人的言论不发,涉嫌侮辱诽谤罪。